only you記者會告訴我們公關公司的重要性,
如果沒找公關公司,至少找律師討論一下,
該講什麼話,怎麼講,至少律師可以給一點建議。
1.對方已經説要過來了,
那你應該怎麼做?
不讓人家進來,反而顯得心虛,
還不如讓人家在場,
表明我們先澄清,
如果鄭小姐有什麼意見,
等一下會給她機會回應,
這樣應該是比較好的處理方法。
2.以翁的立場,
第一個應該說明的是,
有沒有性騷擾,
如果有,就道歉,
如果沒有,就講清楚真的沒碰到,
更沒有性騷擾的意思,
如果鄭小姐因此感到不舒服,願意為此致歉。
3.至於媽媽的心情、自己的委屈,
後面再講,那個是附帶的東西,
不是這個記者會的主軸。
結果呢,
第1、2點沒做好,第3點反而變成主軸,
媒體跟大眾的反應也不會太好,
所以公關公司的錢不能省,
如果要省,至少跟律師討論一下比較好。
#這算業配文嗎?